通知公告

    关于报销2016-2017学年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的通知
    2017-09-18 08:47   校医院   (点击: )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已参加2017年度开封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持本学年(2016.9.1—2017.8.31日)校医院门诊医药费票据和本人身份证、校园一卡通、工行银行卡(三证合一)复印件(A4纸,注明联系电话)办理报销手续。按学校财务制度要求,学生报销的门诊医疗费以转账方式支付到个人工行银行卡内,请需报销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收集后上交医保科办理。

    请互相转告。

    办理地点:

    明伦校区: 校医院医保科(病房楼一楼)

    金明校区:校行政服务大厅34号校医院窗口(每周二、五工作时间办理)



    校 医 院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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