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学生参加开封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2017-11-23 16:35     (点击: )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7〕4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我校大学生按属地管理要求参加开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象:

    取得河南大学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缴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7〕47号)要求,大学生参加2018年开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50元。其中2017级新生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请于11月25日前将医保费存入个人工商银行交费卡,在规定时间内由学校统一代扣,集中上交开封市社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三、 医保待遇

    1、 新参保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参保学生实行校医院首诊制。在校医院门诊就医每学年可报销门诊医疗费。参保学生经诊断需住院医疗的,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享受医保待遇。

    四、注意事项:

    1、 12月10日前未查询到扣费信息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扣费的同学请及时联系医保科,以免延误参保。

    2、如遇医保政策性调整,医保缴费及待遇按调整后新政策执行。

    3、医保政策详情可登陆河南大学医院网站或河南大学医院微信平台查阅。

    4、大学生医保工作是学校年度日常性工作,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本院大学生参保工作。

    5、 因本年度参保扣费时间晚,已通过家庭参加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学生在医保科导入学校参保数据时河南省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会自动提示已参加医疗保险;外省户籍学生已通过家庭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请在本月30日前将参保凭证上交医保科,待学校参保数据导入完毕后集中办理退费手续。

    五、 校医院联系方式:

    1、 服务科室:校医院医保科。

    2、 联系电话:22192306 25660230

    校医院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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