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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大学参加开封市或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学生报销指南
    2023-06-13 09:04 医保科  校医院   (点击: )

    河南大学参加开封市或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学生报销指南

     

    一、开封校区

    (一)门诊报销

    参加开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门诊统筹直报定点医院为校医院,学生在校医院就诊进行结算时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享受门诊直报待遇,其他医疗单位门诊费用不报销。

    (二)住院报销

    1.参加开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学生因病在开封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办理住院手续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否则视为放弃医保待遇。

    2.参加开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在寒暑假、或在外实习期间因病在开封市以外医院住院时,请及时联系顺河区医保中心0371-22301953办理异地转诊报销手续

    3.开封市医保局规定,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需去开封市外医院就诊治疗,应在开封市二级专科医院或开封市三级医院办理电子转诊后,方可在转诊定点医院享受异地直报待遇。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去开封市以外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费用按相关规定下浮一定比例再予以报销。具体事宜咨询顺河区医保待遇审核部门,电话:0371-22301953

    二、郑州校区

    (一)门诊报销

    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年度内(当年11日至1231日)在校医院符合医保报销项目的门诊费用(郑州校区校医院就医所开的发票)按60累计报销额度350元。其他医疗单位门诊费用不报销。

    (二)住院报销

    1.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因病在郑州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办理住院手续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否则视为放弃医保待遇。

    2.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在寒暑假、在外实习期间因病在河南省内郑州市以外的医院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需说明为郑州市居民医保,可享受异地直报待遇。

    3.河南省外住院时请联系郑州市医保0371-67179605咨询报销事宜。

    注意:

    1.因医保系统实行实名制就医,参保人员必须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方可享受医保待遇。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学生应及时在户籍地社保大厅或参保地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

    2.如遇医保政策性调整,医保缴费及待遇按调整后新政策执行。

    3.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又参加商业保险的学生,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基础上,可由商业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再给予报销。

    4.河南大学医保科电话:明伦校区 0371-2219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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