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步推进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76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汴政办[2017] 89号)、《河南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464号)、《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563号)精神,河南大学医院积极推进医改工作,成立以副院长为组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调研存在问题,协调工作任务,督办各项事宜,准备工作紧张有序进行。
医院经过两个多月的积极筹备,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现药品零差价以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调整已于2017年8月31日零时完成全面过度,并稳步推进。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定价,校医院将以合理的最低价位,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并以此次综合医改为契机,加强建章立制,狠抓质量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明确职责定位,为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健康水平保驾护航。